•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3 19:20:11 股吧网页版
格林精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 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宝玉先生、吴宝发先生、金耀青先生、白国昌先生、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谭立峰先生、云昌智先生、孙世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谭立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宝玉

吴宝玉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6年9月至1991年10月,任乐清市南岳无线电声元件厂副厂长;1991年11月至1996年9月,先后任浙江宝龙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宝龙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12月至2015年8月,兼任浙江宝龙集团乐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监事;1999年12月至2017年11月,兼任宝龙集团(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04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06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兼任GREATER CHINA PRECISION
COMPONENTS LIMITED(大中华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1月至2025年4月,兼任浙江宝龙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年7月至今,兼任兴海源发矿业董事; 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香港新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兼任香港惠丰宝董事;2015年9月至今,兼任惠州惠丰宝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兼任惠州君强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月至今,兼任格林国际董事;2021年3月至今,兼任香港格林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宝玉先生通过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0,754,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588%;通过丰骏投资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