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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2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3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6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7
第六章 附 则 ......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同时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负责内审的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
事机构。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同时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公司的资金运作、资产利用情况及其他财务运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保证公司资产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
他事项;

(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7)接受股东请求,向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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