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2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与分工...... 4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7
第五章 总经理的报告制度...... 10
第六章 总经理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 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 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 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
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
《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
作,并可根据总经理的委托行使总经理的部分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
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拟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改制、分立、重组、解散方案 ;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定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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