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北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近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2.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1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70.62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1.06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89.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8 月 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于近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专户余 账户状
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额(万 态 项目名称
元)
招商银行股
1 本川智 份有限公司 125905395810859 - 已注销 补充流动资金
能 南京分行营
业部
招商银行股
2 本川智 份有限公司 125905395810828 0.85 正常使 超募资金
能 南京分行营 用
业部
中信银行股 年产 48 万平高
本川智 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301752 频高速、多层
3 能 南京溧水支 306 - 已注销 及高密度印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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