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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1:16:39 股吧网页版
贝泰妮: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贝泰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4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00 元 , 扣 除 相 关发 行费用 后 实际募 集资 金净 额为 人民 币
2,883,896,774.9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9,121.74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10,506.35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34,920.67 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2024 年 4 月 24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中央工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6,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

公司已就二期项目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二期项目所需的超募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超募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二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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