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46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4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00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774.9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00024号”《云南贝泰妮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9,121.74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10,506.35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8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人民币153,469.01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4,920.67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中央工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超募项目”“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6,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
公司已就二期项目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二期项目所需的超募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超募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二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超募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二期项目涉及的人员薪
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二期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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