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7.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774.9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1)第00024号”《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43,840.92 43,840.92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2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69,121.74 69,121.74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0,506.35 10,506.35
4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389.68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34,920.67万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2021年4月27日和2021年5月27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年8月8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6,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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