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168,8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2.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059.9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28.72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68,231.2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47.2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68,083.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083.99
项目投入 B1 6,485.5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79.13
项目投入 C1 2,138.3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02.26
项目投入 D1=B1+C1 8,623.8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981.39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441.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2,441.52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