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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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份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25,750.44 万元。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0.5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不低于前述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的 80%。
本次交易项下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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