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220 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本次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公司章程》实质性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317,66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068,249
元。 元。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修订前 修订后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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