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易瑞生物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6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966,6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1,613,251.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353,348.11 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00元,扣除已经划扣的保荐及承销
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8,648,107.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548,592.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130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开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9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医生物”)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爱医生物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为更好的管理募集资金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医生物实施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动物诊断产品产
业化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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