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内容 现条款内容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限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深圳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
2 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
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230301820。 负债和业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230301820。
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122.5135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49.6348 万元。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4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5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6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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