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2 人,代表股份 130,881,6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113,407,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2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8 人,代表股份 17,473,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6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3 人,代表股份11,898,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8,03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6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 人,代表股份 3,861,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顾秦华及郑长虹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842,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59,26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39%;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5%;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842,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59,26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9%;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5%;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842,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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