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前述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软件 仪器仪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1、未经有关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1、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的经营活动。) 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并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代表
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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