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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49:43 股吧网页版
博俊科技:《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防范经营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并对审计
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依据经营规模和特点配置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
会计、经济等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设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一名,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 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
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 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
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 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
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
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发现公司相
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 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 开展审计调查研究, 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管理建议和决策服务;

(六) 审计外包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七) 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
行沟通, 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八) 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以下职业道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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