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23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998.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92.38 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575.40 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2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706.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1.8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 号)。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6,6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60,066.1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71.65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58,394.5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66.3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128.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8,511.72
项目投入 B1 42,961.2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90.75
项目投入 C1 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8.91
项目投入 D1=B1+C1 42,961.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29.6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7,880.1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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