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文件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陈永明先生、张凡先生、毛杰先生。经过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永明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经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慎查验,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均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陈永明、张凡、毛杰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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