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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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曹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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