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该等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为20,000万元加上述利息收入总额,预计产生利息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直至相关资金使用完毕为止,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8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6 元/股,共计募集资
金 113,475.0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89.36 万元及其他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2.2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83.3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83.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4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截止2025年6月30日
资金投入 实际累积投入金额
1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 34,224.00 34,000.00 1,812.73
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合计 34,224.00 34,000.00 1,812.73
注: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已变更为“年
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润
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的议案》,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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