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6:44:08 股吧网页版
仲景食品: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豆油等期货品种。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商品期货业务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

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3、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避免越权处置,保证了人员的独立性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3、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综上,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