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股票代码:300904 股票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5-042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威力传动”)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 2025 年 10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 21,714,970 股(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承诺公告日总股本 7,238.32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并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7、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954.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43.15 万元。假设以下三种情况:(1)公司 2025 年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4 年度保持一致;(2)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均达到盈亏平衡;(3)公司 2025 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3 年度一致;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
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2025.12.31
/2024.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238.32 7,238.32 9,409.8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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