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1:00:09 股吧网页版
广联航空: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及电话
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杨健、于
涛、王涌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这一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募资的情况、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实际进展期限需求,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制定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杨健 于涛 王涌

2025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