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自愿性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内容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
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及其控制的杭州晟捷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捷投资”)、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盈投资”)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1)“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
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2)“作为发行人董事,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即申请
豁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5%比例的限制和间接持股转让比例限制
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2、审议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
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员工持股平台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拟豁免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发承诺事项内容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季永聪、岑腾云、王雪洲、胡绍水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2、作为发行人董事,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5%。即申请豁免5%比例的限制。
2、作为公司董事,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即申请豁免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限制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除上述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外,上述人员作出的其余承诺事项不变。四、申请豁免背景及原因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在上市后充分调动实控人和公司中高层员工的积极
性,使公司在上市后能够更好地发展、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收益,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季永聪先生、岑腾云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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