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58:13 股吧网页版
惠云钛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891 公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9 号)核准,广
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开发行
49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88,780.39 元,募集资金净额478,411,219.61 元。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8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24,998,784.14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5,429,034.18 元;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 387,705,760.54 元(含补充流动资金 49,689,562.35 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37,293,023.60 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上的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8,000,000.00 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0,672.9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 53,412,435.47 元,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净额 5,008,237.46 元,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58,420,672.93 元,其中 58,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产,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0,672.93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开设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云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