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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18:53:06 股吧网页版
爱克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证券代码:300889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I

特别提示

一、《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000,000 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 218,064,880 股的1.3757%。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 3,00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0.00%,无预留股份授予安排。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38 元/股,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股权激励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3.42 元的 55%,
即 7.38 元;

(2)股权激励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3.21 元的 55%,
即 7.27 元;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II

五、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30%、2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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