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19:34:10 股吧网页版
稳健医疗: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特定对象调研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接受从事证券分
析、咨询以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及个人、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调研机构及个人”)的调研,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认同和支持的工作。

公司接受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调研或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与公司相关的调研或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调研机构及人员不得利用调研活动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从事特定对象调研来访的接待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在投资者调研来访的接待工作,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

在投资者调研来访的接待工作中,公司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调研来访的接待工作,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

在投资者调研来访的接待工作中,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接待工作的沟通内容

第五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章 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调研机构及个人调研、来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相关事务的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接待、
协调公司媒体来访和调研机构及个人调研接待的日常事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调研前,应当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采访及调研。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具备条件的,可以对调研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七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证券部实施接待管理工作,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 接待工作

第九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媒体、投资者来访或调研,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公司应在特定对象来访工作中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一条 公司应合理、妥善安排接待过程,使来访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且交流内容仅限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同时注意避免在接待过程中使来访者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