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及权限划分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四)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及调整。
第五章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具体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正原则工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因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公司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依规接受离任审计,明确保障承诺履行、配合未尽事宜的后续安排。
第六章 总经理工作会议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经营管理层(EMT)会议制度,重大议题由总经理提交EMT会议讨论并决定。EMT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EMT会议成员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第十五条 EMT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不能召集并主持会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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