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五)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六)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七) 其他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文件;
(二)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三)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四)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就此发表意见;
(五) 《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 有关董事会和股东会事项
第九条 有关董事会事项:
(一) 按规定筹备召开董事会;
(二) 将定期董事会书面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至少 10 日前以传真、电子
邮件、专人送达及书面通知等各种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通过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地点和方式、会议期限;
2.事由和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 按要求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开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四) 不能参加会议的董事须有书面委托。委托书上载明:
1.受委托人(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五) 认真管理和保存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
第十条 有关股东会事项:
(一)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公司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
前通知公司股东。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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