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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20:43:07 股吧网页版
华业香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华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4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完成了上述股份的登记手续,因此,公司拟变更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鉴于上述情况的变更,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董事会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及其他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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