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01,667.28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5,716.31
金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997.26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292.02
减:部分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 9,151.31
[注])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2,827.3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27.31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 2,800.00
型产品余额
注:两个项目结项转为补充流动资金(转一般户)9,151.31 万元,其中:项目
节余资金 6,957.88 万元、利息 2,193.43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5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
公司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