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下称“《证券法》”),结合公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
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2 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3 ——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4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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