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4 21:31:06 股吧网页版
大叶股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德创骏博”)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2%(根据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3,150,079股后的总股本199,248,754股为基数计算,本公告涉及的

持股比例均根据该基数计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88%。

2、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德创骏博计划进行减持系因部分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不通过持股平台德创骏博进行减持。

公司近日收到德创骏博出具的《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减持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德创骏博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的

总数量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8%。如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七)其他说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

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八)德创骏博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德创骏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德创骏博在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2、若本方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方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本方在本次可转债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