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天阳科技本次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天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4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7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7,500.00 万元。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余额已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52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9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阳转债”,债券代码“123184”。
(二)转股期限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发行结束之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 月 22 日)止。
(三)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2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截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因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天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天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8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430,06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 400,083,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
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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