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黄新、杨绍煦、刘辉、李云、卞尔丽、谌光平、刘述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
股份 7,674,3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5%)的持股 5%以上股东黄新先生计划在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1,240,000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8%)。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请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持有公司股份 415,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5%,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8%)的股东杨绍煦先生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15,500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8%)。
3、持有公司股份 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占已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的股东刘辉先生计划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900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
4、持有公司股份 1,0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占已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的股东李云女士计划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39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
5、持有公司股份 18,3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4%,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5%)的股东卞尔丽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397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5%)。
6、持有公司股份 21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8%,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0%)的股东谌光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5,000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0%)。
7、持有公司股份 34,2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7%,占已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7%)的股东刘述卫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500 股(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
杨绍煦先生、刘辉先生、李云女士、卞尔丽女士、谌光平先生、刘述卫先生均为泰安大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埠”)原合伙人,因大埠解散清算,其持有的杰美特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大埠全体原合伙人均已签署《关于继续履行泰安大埠相关承诺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请见《关于公司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于近期收到黄新先生、杨绍煦先生、刘辉先生、李云女士、卞尔丽女士、谌光平先生、刘述卫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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