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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0:20:06 股吧网页版
圣元环保: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主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则自动失去主任委员资格,并根据第四条规定产生新的主任委员。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 ESG 发展方向和目标,审议和批
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审定公司的 ESG 报告和 ESG 重大事项
等。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内外部工作,研究公司 ESG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及实质性议题,识别和管理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及ESG 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战略与 ESG 委员会
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董事会秘书作为 ESG 工作管理层,负责识别 ESG 风险、制定计划目标和管理政策、绩效考核等,ESG 风险管理可参照国际标准。

第三章 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核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融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等事宜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五)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六)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预期目标、政策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中ESG战略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战略、社会战略、治理战略等;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导;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下设工作组,由公司证券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抽派人员组成。同时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十条 公司将履行 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 涉及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
人员应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 ESG 因素与其
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

投资决策。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
息畅通。 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
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
进工作成效。

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 应根据有
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 ESG 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
别并评估 ESG 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
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工作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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