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0 16:55:06 股吧网页版
协创数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9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8 月 1 日(星
期五),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76.3565 万股(调整后),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4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 量为 196.9065 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 量为 79.4500 万股(调整后)。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价格:13.4893 元/股(调整后)。

4、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98 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92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为 16 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办理 276.3565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2.5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2.03%,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5%。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679人的6.43%,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协创数据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19.35元/股

6.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