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8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国际化战略,优化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境外融资能力,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依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前期筹备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
就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公司将严格遵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待确定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流程,审议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相关议案。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和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申请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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