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已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556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13210078801500003047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252083391366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5,069,339.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93
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0,433.25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728.07万元,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67.9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 811110101280154855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 41361199901100055603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463010100100573993) 、 上 海 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
113210078801500003047)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号为
252083391366)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18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19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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