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5-029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傅东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韩晓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韩晓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
附件
韩晓娜女士简历
韩晓娜,女,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主管;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所地合作与持股公司主管;同时兼任北京新化正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金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科先行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科北化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晓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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