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9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3 名,监事李宇、邵志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继恒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废止<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第五届监事会原任期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继恒先生、监事李宇先生、邵志燊女士、张建昌先生、王艳飞先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张建昌先生、王艳飞先生仍在公司任职,马继恒先生、李宇先生、邵志燊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监事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继续遵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以上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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