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2025 年 8 月)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23.20%;
2.以 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41.68%;
2.以 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8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限制性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股票第一个归属 1.以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20%;
期 2.以 2023 年的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母净利润减亏不低于 50.00%。
预留授予限制性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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