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安高科及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申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 号)核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1,833.25 11,553.25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年 7 月 7 日注销。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入)7,902.94 万元转入“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专项募集资金专户。
4、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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