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5-056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 号)同意注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0.23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032.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901.2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31.0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2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广州山水比 中信银行股份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8110901012201897
德设计股份 限公司广州滨江 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
351
有限公司 东支行 使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丙方投行业务和人员将整合进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各方同意在未来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务迁移公告后,本协议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并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901012201897351,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资金时,甲方通过乙方“监管宝”产品实现资金监管,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开通网银查询和监管支付功能,关闭柜台功能,并设置网银单笔落地审核金额为 0 万元。在此种方式下,乙方通过网银监管支付方式对外支付,支付资金小于落地审核金额,由甲方自主支付;支付资金大于或等于落地审核金额,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符合协议第一条用途的相关证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是募集资金账户开立行,由于该支行为二级支行,无实物公章,根据银行内部管理要求由其所属一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外用印,因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监管银行(即协议中的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明材料(如有),由乙方进行落地并进行形式审核(落地审核是指企业网银转账交易达到或超过落地审核金额时,实行强制落地处理,由乙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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