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3 17:56:04 股吧网页版
山水比德: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39 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71.488 万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20 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3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71.488 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超过 387.8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6.00%。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47 人,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7、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5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9.68 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行权期 满足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10.00%;2、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满足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