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谭小平女士、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63,704,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370,486.3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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