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主要内容
1、中期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公司拟在 2025 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经公司财务部编制出具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84,008,742.2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727,185.58 元,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863,669.61 元。截至 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1,783,741.7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3,863,669.61 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63,704,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370,486.3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比例。
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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