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二五年七月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本财务顾问作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核查意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有权机关对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五、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七、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制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
一、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6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的核查...... 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的核查... 17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和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的核查...... 1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 19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核查...... 19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的核查
...... 19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查...... 19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核查...... 20
十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核查...... 20
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20
十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核查...... 23
十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实施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24
十五、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的核查...... 26
十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核查...... 30
十七、对是否已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作出安排,该安排是
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核查...... 31
十八、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
公司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1十九、对在收购标的上是否设定其他权利,是否存在收购价款之外其他补偿
安排的核查...... 31二十、对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32
二十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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