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卢正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5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正
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80%),计划在 2025 年 06 月
04日—2025年09月0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94%)。
公司近日收到卢正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本
来源 (元/股) (股) 比例(%)
卢正原 股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7.17 15.01 13,000 0.0094
激励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卢正原 合计持有股份 52,500 0.0380 39,500 0.02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25 0.0095 125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375 0.0285 39,375 0.0285
注:以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137,978,000 股)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卢正原先生已经实施完毕。
(三)卢正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卢正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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