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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7 17:33:06 股吧网页版
龙磁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推进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的减量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村镇规划布局,提升农村集体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龙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磁电子”)所在地块部分被纳入土地减量化范围,上海吕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上海龙磁电子实施减量化工作。

经友好协商,目前已就搬迁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上海龙磁电子拟与实施单位签订《吕巷镇“198”地块非居住房屋拆除及设备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上海龙磁电子预计可获得补偿款人民币 32,598,214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搬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回的土地及被拆除的房屋为上海龙磁电子位于吕巷镇内“198”地块的 23,756 平方米(35.634 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所有建筑及道路。土地及房屋收回及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 32,598,214 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吕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龙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为推进吕巷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的减量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村镇规划布局,提升农村集体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同时为实现乙方的产业转型升级,乙方自愿对其在吕巷镇内“198”地块上的房屋、设备等实施拆除及搬迁,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房屋、设备等的拆除及搬迁补偿事宜签订本协议。

1、 收回土地及被拆除房屋

乙方自愿将其位于吕巷镇内“198”地块上的土地使用权交还甲方并拆除该土地上的非居住房屋,具体坐落位置为吕巷镇朱吕公路 7385 号,土地性质 国有出让,土地总面积 57089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建筑面积 12955.68 平方米,此次经双方协商,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3756平方米(35.634 亩),拆除产证范围所有建筑及道路。

2、房屋评估

乙方的该房屋,经上海申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乙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款为 21195334 元。

3、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计/ 元。

4、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及职工安置补偿计 / 元。

5、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费用

乙方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 23756平方米(35.634 亩),甲方按相关规定,给予乙方补偿人民币¥11402880 元。
6、按照本协议二、三、四、五条,甲方应合计补偿乙方人民币¥32598214元,(大写):叁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7、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 30 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该房屋的使用人(如有)也如期搬迁;房屋使用人未搬迁的,视作乙方未搬迁,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及房屋使用人搬离原址时不得拆除上述房屋中的建筑材料和甲方已给予补偿的其他附属物;否则按拆除部分的补偿评估价予以赔偿,并由甲方直接在补偿款中扣减。

9、乙方应当在搬迁前结清水、电、煤、电讯等公共事业费并销户。在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搬迁日将上述空房、土地及其房地产权证原件及销户证明资料完整移交甲方;否则,视作乙方尚未搬迁完毕。

10、协议签订后,待乙方完成整个厂区腾空并交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协议补偿款至 40%;待乙方完成下列全部事项,进而推进减量化实施进度,甲方应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至补偿款的 80%;2027 年 1 月 31 日前付至补偿款的
100%。若甲方未按时付款的,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标的额万分之零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必须依法依规负责其职工的安置及补偿等事宜,安置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2)注销了该房地产的他项权利证;

(3)乙方人员、设备均搬离原址;

(4)向甲方完整移交房地产及相关房地产产权证等资料;

(5)配合甲方注销了房地产权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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