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罢免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或
一、行使股东提案权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或3%以上股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书面提案,要求审议罢免董事长事项。提案需明确议题、决议内容及法律依据,并附持股证明文件。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没有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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